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管理和督导工作,根据《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要加强对于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强化导师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与检查,原则上指导或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2.学生应在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培养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能力,主动与指导教师开展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交流研讨,鼓励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开放性创新实验的相关成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研究。
3.做好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和论文查重工作。学院、指导教师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杜绝毕业论文(设计)可能出现的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4.各专业可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探索毕业论文(设计)创新管理新机制,加强全过程管理。
二、工作安排
1.2021年4月2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请指导教师在系统里确认开题报告的提交情况。
(2)各位主管主任收齐文献阅读和外文翻译(电子版)。
(3)每周指导教师要和学生至少沟通一次。
2.2021年4月2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
3.2021年5月24日-6月4日期间完成“中国知网”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工作;
4.2021年6月7日-6月15日期间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
5.2021年6月2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以上时间安排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截止时间,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专家根据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过程督导检查,请各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机械与航空航天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