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管理和督导工作,根据《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6〕8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要加强对于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强化导师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与检查,原则上指导或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其中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前,青年教师需提前1年到企业培训。
2.学生应在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培养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能力,主动与指导教师开展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交流研讨,鼓励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开放性创新实验的相关成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研究。
3.做好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和论文查重工作。学院、指导教师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杜绝毕业论文(设计)可能出现的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4.各专业可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探索毕业论文(设计)创新管理新机制,加强全过程管理。
二、工作安排
1.4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
2.4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
3.5月25日-6月5日期间完成“中国知网”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工作;
4.6月6日-6月15日期间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
5.6月1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6.6月30日前完成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结。
以上时间安排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截止时间,各专业可根据专业要求及实际情况,在截止时间内自行调整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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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