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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转发:关于评选2016年吉林大学(力旺)杰出管理贡献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0        作者:        编辑:       浏览:

各单位: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于9月2日11时前将《2016年吉林大学(力旺)杰出管理贡献奖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办公室(机械馆513),电子版发送至suld@jlu.edu.cn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学校70周年校庆工作总体安排,学校决定评选2016年吉林大学(力旺)杰出管理贡献奖,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现岗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但现岗校领导不参评;

  2.近三年退出管理岗位的人员。

  二、奖励标准及人数

  一次性奖励获奖者20万元人民币;2016年评选1名。

  三、基本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鲜明,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胸怀大局、品德高尚、爱岗敬业,工作勤勉,能力突出,勇于创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三)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在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

  (四)一般应在我校从事党政管理工作20年以上,有重大突出贡献者不受年限限制。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成立“杰出管理贡献奖”评选推荐工作小组,组织“杰出管理贡献奖”申报初评工作。评选过程坚持透明、公开的原则。

  (二)各院级党组织按照评选工作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可分别向学校推荐1名人选。

  (三)各单位推荐人选应在全校范围内考虑,在推荐时注重说明推荐理由,指出推荐人选在管理工作上的突出贡献事实。

  (四)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对各院级党组织推荐的人选进行初评,向学校捐赠资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由学校捐赠资金管理委员会审定获奖者。

  (五)对获奖者进行公示。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院级党组织负责为推荐人选填写《2016年吉林大学(力旺)杰出管理贡献奖推荐表》(见附件),由院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如院级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的,还应提供推荐人选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2.2016年9月2日16:00前将《2016年吉林大学(力旺)杰出管理贡献奖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南区行政楼1027),电子版发送至lixudong@jlu.edu.cn。

  联系人:李旭东

  联系电话:85168255

 

  附件:2016年吉林大学(力旺)杰出管理贡献奖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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